武漢市第一商業學校
財務中心安全管理制度
2013年1月5日(修訂)
為了保障學校財產安全、完整,嚴格履行管理責任,特制訂本制度。
一、加強財務中心的硬件建設和管理,各項安全防范設施齊備,做到:
⒈財務中心必須安裝優質防盜門;
⒉財務中心庫存現金、有價證券、財務票據的保管,必須配備質量合格的保險(箱)柜;
⒊財務中心檔案室的窗戶必須安裝具有一定保險密度的防盜網;
⒋財務中心應配備具有防火防盜功能的金屬質文件柜;
⒌財務中心辦公桌抽屜必須安裝鎖具;
⒍財務中心應安裝監測和報警裝置。
二、財務人員必須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和安全防范意識,嚴格遵守以下規定:
⒈明確劃分工作職責,嚴格劃分不相容工作事項,落實崗位責任制;
⒉定期檢查各項安全設施的完好情況,發現問題,及時向保衛科報告,妥善解決;
⒊財務中心財務檔案室內嚴禁帶入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;
⒋嚴禁在財務辦公室內亂接、亂插電線,除工作所需的微機、打印機等設備外,不得使用電暖器、電爐等;
⒌加強對庫存現金、支票、賬簿、印章的日常管理,不得攤放在桌面上,每日業務結束,必須放入保險(箱)柜;
⒍嚴格遵守財務檔案管理規定,嚴格控制財務檔案的傳遞、存檔、保管和查詢,并指定專人具體負責;
⒎除辦理財務業務的人員外,閑雜人員不得進入財務辦公室;非財務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財務中心柜臺內;
⒏嚴守財務機密,不得向無關人員透露財務事項或信息;
⒐保管好各自使用的保險柜、辦公桌抽屜和門的鑰匙,不得將自己使用的鑰匙隨意交予他人,不得對任何人透露保險柜密碼;出納人員崗位變更時,必須重新設定保險柜密碼。
⒑每日下班時必須清退辦公室閑雜人員,鎖好保險柜、抽屜,關閉微機等設備電源,關閉門窗,鎖好防盜門。
⒒發現被盜等異常情況時,立即采取有效措施,保護現場,并迅速向領導和保衛科報案。
違反上述規定者,學校將根據后果嚴重程度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。